民航旅客服务新规发布,新规的内容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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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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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5 22:59
去年相比大家都看到了一个新闻,那就是有一个女人堵住高铁门不让开走,网友们都炮轰她,但是视频中她丝毫不畏惧,还跟工作人员对着干,工作人员也拿她没有办法,下面小编就来跟大家说一说关于哪类行为和人*坐飞机。
新规定哪些行为/哪类人*坐飞机
年3月16日,国家*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违法行为及对应*行为
(一旅客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下列行为被*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的;
2.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
3.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的;
4.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运输物品的;
5.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的;
6.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
7.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的;
8.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的;
9.在航空器内盗窃他人物品的。
*行为:
因严重影响民航飞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人
1.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2.在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拖欠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到期债务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
3.在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
4.证券、期货违法被处以罚没款,逾期未缴纳的;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逾期不履行公开承诺的;
5.被人民*按照有关规定依法采取*消费措施,或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乘坐民用航空器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相关部门加入本文件的,应当通过修改本文件的方式予以明确。
*行为:
其他领域产生的*乘坐民用航空器的相关人员名单,有效期为一年,自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一年期满自动移除;
在有效期内,其法定义务履行完毕的,有关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民航局移除名单。
二、*乘坐飞机人员名单公布
民航局按照规定程序,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在指定的民航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发布*乘机名单信息,异议处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应当同时公布。
名单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为公示期,公示期内,被公示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审查未予支持的,名单开始执行。
被纳入*乘机名单的人员认为纳入错误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单位提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