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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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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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3 03:34
港股通涨跌幅是没有*的,港股通是投资者委托上交所的会员,通过上交所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的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购买价格是按照联交所交易的规定来执行,卖出价格同样也是根据联交所交易的规定来执行,没有涨跌幅*。
拓展资料
投资者要进入证券市场交易,需要对香港市场办理开户手续的程序、下单渠道、下单形式、交易费用、交易时间进行必要的了解。
一、开设证券户口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设户口时,必须填写开户表格,并签署客户合约。有关客户合约的规定(规定指定的风险披露声明书),载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注册人操守守则》。
由于客户合约是对投资者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因此投资者必须在确定所有资料都真实无误后方可签署客户合约。若投资者有任何疑问,则应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
为保障自身利益,投资者应亲身前往证券公司的办事处办理开户手续。在进行证券交易前,投资者应该知道下单的渠道和形式、佣金的计算、利息和其他收费的方法等。
二、下单渠道
一般来说,投资者可通过电话或互联网向交易所参与者(如证券公司)下单,也可亲自前往证券公司的办事处下单。投资者下单时需明确拟买卖证券的名称(或代号)、数量及价格。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投资者将收到接盘和成交两个通知。
AMS/3全面实施后,投资者除了当面或通过电话向交易所参与者下单这两个渠道外,投资者还可选用下列任何一种"投资者接触市场渠道"来下单。
⑴ AMS/3渠道:直接由香港交易所支援,投资者可通过联交所的网上设施下单。
⑵ 专线网络系统(PNS):由PNS供应商提供连通香港交易所的ORS渠道;ORS可将投资者的买卖指示经交易所参与者传送到市场。投资者可利用PNS供应商所提供的渠道,即通过互联网、流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来下单;
⑶ 经纪专用渠道:即由个别的交易所参与者提供的经纪自设系统(BSS),投资者可通过交易所参与者提供的渠道,在互联网或流动电话上下单。
三、 下单形式
投资者在下单时,有三种下单形式可以选择:市价盘、限价盘及止蚀盘。具体有如下述:
1、市价盘:客户指示经纪人以当时的市场交易价格(市价)进行买卖。即见价就买,见价就沽,按市价交易不能保证客户委托的买卖按同一价格成交,成交价有可能随市场状况而波动。
2、限价盘:*投资者交易的最高或最低价格。当买入证券时,投资者须向证券公司职员明确指示其愿意购入证券的最高买入价。当投资者要卖出证券时,要向证券公司指示最低卖出价,证券公司只能在股价等于或高于最低卖出价时替他卖出证券。不过在限价盘下单时,客户需要明确指示有效期。在下单当天,收市时若未能执行,限价盘就会自动取消,这叫"当天订单"。若客户选择"无限期订单",经纪人就会为客户每天挂牌,直至买卖在指令价完成为止。
3、止蚀盘:投资者在投资股票后,若怕股价朝不利自己的方向发展,可当天预先设立止蚀盘(Stop Loss Order)以保障利润。止蚀盘的主要作用是*投资者的损失。若投资者持有的证券价格下跌,而且跌势持
续,投资者便可在股价下跌至某一预先订下的价格水平时,卖出证券,以*损失。
四、交易费用
投资者参与股票交易需要支付佣金(0.25%)、交易所费用(0.012%)、*费用(0.1%)、转手过户费等费用(每张2.5港元)。
1、佣金:交易双方均须分别缴付佣金给受托证券公司(或银行)。佣金水平由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商定,但香港交易所设有经纪佣金的最低数额,每次成交证券公司所收取的佣金应不少于成交金额0.25%,每笔交易的最低收费50港元-150港元不等,视每个证券公司具体规定而定。
2、交易所费用:香港交易所交易费用单边收费率是交易金额的0.005%,*所摊占的交易征费份额为0.005%。财政司*于2001年3月宣布,交易征费增加0.002%,此部分的交易征费会拨入新的赔偿基金,直至基金增至10亿港元。
香港交易所向交易所参与者收取交易系统使用费,每宗交易买卖双方须缴费0.50元。至于交易所参与者会否向客户收取这项费用,由交易所参与者与客户商定。
3、*费用:2001年3月,每笔股份交易双方都须缴付的从价印花税税率由交易金额的0.1125%减至0.1%。
4、转手过户费用
转手纸印花税:不论成交股份数目多少,每张新转手纸均须缴纳转手纸印花税5港元给*,由注册股东(即第一手卖方)负责缴付。
过户费用:不论成交股份数目多少,上市公司都收取新发股票的过户费用,每张股票收费2.5港元,由买方支付。
五、股票市场的交易时间
1、股票市场的交易时间(星期一至五)如下:港交所交易时间几经调整,目前的交易时间为:盘前交易时间: 9:00 ~ 9:30 上午交易时间: 09:30 ~ 12:00 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下午交易时间: 13:00~16:00;在圣诞前夕、新年前夕或农历新年前夕,没有午市交易。
2、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已于2008 年5 月26 日(星期一)实施收市竞价交易时段;证券市场正常交易日的收市时间延长10 分钟至16:10。与此同时,股票指数期货及期权合约交易的收市时间亦由16:15 延长至16:30(每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除外)。至于半日市(例如12 月24 日、12 月31 日或农历正月初一前一天),证券市场的交易时间由12:30 延长至12:40,而股票指数期货及期权合约交易的收市时间亦由12:30 延长至13:00(每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除外)。
3、港股于09年3月23日取消收盘竞价机制。
4、为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分两个阶段延长股市交易时间。自2011年3月7日起,香港股市交易时段分为上午9时30分至下午4时,中午12时至下午1时30分为午间休市时段,由每日4小时延长至5小时;自2012年3月起,午间休市时段将缩减30分钟,自中午12时至下午1时,休市1个小时,交易时段将延长至每日5个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