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1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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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1 08:48
秦朝兵马俑被发现30年后,几位农民向有关部门递上了一份申请,要求确认其"秦俑发现人"的身份,给有关部门出了一道难题,也触及了中国在"文物发现权"上的法律盲点。 2003年12月18日,杨新满他们的《关于"秦兵马俑发现人"资格认定的申请报告》已经交给秦俑馆8天,还是没有等来有关部门的答复,却意外听说房建昌公开表示,自己当年负责打井队的工作,和杨新满他们一起挖井发现了兵马俑,也应该享有"发现权"。此前的12月4日,临潼区水利工作队已提出,队里的孙定谋、赵有科等人也是兵马俑"发现人"。几天后,又有一名当年的打井者杨高建跳出来,要求分享"发现权"。 在有关部门对此持保守看法的同时,兵马俑"发现人"的链条越拉越长,"发现权"的问题引得社会各界争论不断。 发现人之争 杨新满说:"我们都这么大年岁了,还指望啥?要不是没办法,也不会这么做。起码秦俑馆一号坑简介牌上不能只说'(兵马俑)为当地农民打井时发现',应该写上我们的名字。" 杨新满告诉记者,自己向有关部门反映过几次,后来觉得光说不行,应该以书面的形式来申请。为了写好这份报告,他琢磨了好一阵子,又一一联系已故当事人的子女,他们都同意了,才动笔。12月10日上午,杨新满、杨培彦、杨全义等3人代表9名发现人把申请交给了秦俑馆,要求该馆颁发证书确认他们的"发现权",并在秦俑馆一号坑的文字介绍中加上他们的姓名。这是国内首例以"申请报告"形式要求确认文物"发现权"的个案。 其实,兵马俑的发现以及鉴定的过程并没有什么疑点。 1974年,陕西干旱少雨,用水困难,各地大搞农业基本建设。3月下旬,临潼县西杨生产队决定在村西南挖一眼大井,队长杨培彦、副队长杨文学组织杨新满、杨全义、杨彦信、杨志发等人打井。当井打到3.5米时,在西壁发现红色坚硬磁土,有人认为是古窑,后相继出现了陶的人头、身肢,以及铜箭头、铜镞、弩机等物。挖到4.5米时,现出了一层秦砖。当时,碎陶片遍地都是,一些群众选了其中的铜器卖给供销社,把秦砖拿回家当枕头。 公社干部房树民听说此事后,来到打井现场,命令停止挖掘,并向上级领导和县文化馆汇报,他认为这些东西可能和秦陵有关。文化馆工作人员立即从供销社和老百姓家中收回了文物,并组织群众筛土收集文物。 后来,这些陶质残肢碎片被县文化馆赵康民修复粘成了三个大俑,赵将其命名为"秦代武士俑"。5月底,回家休假的新华社记者蔺安稳对此事进行了详细采访,他撰写的《秦始皇陵出土一批秦代武士俑》一文于6月27日在《情况汇编》上发表。该文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组织了专家组去勘察清理。1979年10月1日,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正式开馆,对外展出。 杨新满清楚地记得:"当时,我们每人得了30块钱奖金。"但后来,他们并没有太把这当回事,20多年间,他们9个人甚至从来没有进过秦俑馆,"进去就得买票,一张票65块,太贵。" 但是,他们的"价值"被别人发掘出来了。1995年6月,杨志发被秦俑馆友谊商店请去,以兵马俑发现"第一人"的身份为游客签字售书。不久,杨新满、杨彦信也被其他场所邀请去,连不识字的杨全义,也学会了写名字,加入签名售书的行列。兵马俑"发现人"的身份为他们带来了每个月几百至千余元不等的收入,这是他们以前完全没有想到的。 2000年的时候,一些人看到有利可图,也假此名分签名售书,以致发生了一些纠纷,影响了当地的旅游声誉。为净化旅游环境,临潼区文化局向几位签字者发出通知,要求他们暂停签字活动,并陈述自己是"秦俑发现人"的理由。杨志发、杨新满、杨全义拿出县博物馆1985年1月1日发给他们的"打井发现秦俑武士俑"荣誉证书。最早的秦俑修复者赵康民也出具相关材料,说自己才算真正的"第一人"。由此引发了兵马俑"发现人"之争。 临潼区文化局认为此事复杂、敏感,涉及面很宽,建议由区*会同区博物馆、秦俑馆、省文物局等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举行专题研讨,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当时争论的焦点是,哪类人可被认定为"发现人"--第一类是当初人数不定的打井人,第二类是决定停止打井,报告文化馆的公社干部,第三类是进行文物粘接修复,准确为文物定名的文物工作人员。 据临潼区文化局文物科科长贾运政回忆,当时有关部门的答复是"无此前例",且无法律方面的明确规定,最后事情不了了之。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1 10:06
1974年3月,临潼县骊山镇西杨村农民,在陵东1.5公里的地方打井时,发现几个破碎的用泥土烧制的与真人一样大小的陶俑,经陕西省考古队勘探和试掘,兵马俑重见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