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拍照打印出来的罚单可以当场撤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2 12:43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2 14:12
在这四种情况之下被拍摄违章,是可以根据相关的凭证,到交管部门申请撤捎处罚的。
1、避让特种车辆造成的违章
对于后方驶来的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要全力配合保障其快速、顺畅驶过,所以要迅速避让。换句话说,即使前方是红灯,开过停止线,也必须把车道让出来。因为避让特种车辆而被拍下的违章,可以根据行车记录仪、手机拍摄的视频等等相关凭证,到交管部门申请撤销违章处罚。
2、避让故障车造成的违章
比如在路口的违章摄像头下坏了一部车,后方车辆无奈必须轧线变道行驶。而在摄像头中,可能呈现不出故障车的信息,只能看到有车辆轧线经过。这种情况时,请先拿行车记录仪、手机拍摄相关视频,后期如有违章信息,可凭视频到交管部门申请撤销违章处罚。
3、因信号灯故障造成的违章
信号灯故障,驾驶者不能明确路口状态,这种情况下如出现“误闯红灯”这样的违章,也可以向交管部门申请撤销处罚。
4、交通民警现场指挥同信号灯不一致造成的违章
经常会有交通民警现场坐阵,根据车流情况进行最佳、最合理的指挥放行。而这种指挥很可能同路口原有的交通信号灯产生“矛盾”。这种情况一般不会被记录违章,如被记录违章,也可以在后期向交管部门申请撤销。
扩展资料:
相关案列:
一辆重型半挂车因加装尾灯,被吉安市吉州区*交警大队民警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有网友反映,该处罚存在适用法律条款不当等问题。吉州区*交警大队就此公开回应称,经吉安市*交警支队调查后,认定执勤交警对此次交通违法所作出的处罚失当,决定撤销处罚决定。
随后“吉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近日网民质疑吉州交警大队执法失当问题的核查情况通报》。通报称,经吉安市*交警支队调查核实,网民反映的上述问题情况属实,经研究决定,对网民所反映问题作出如下处理:
撤销处罚决定,向当事人李某退还500元罚款,变更为警告处罚;对当事民警汤某暂停执行职务;对吉州区*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工作人员万某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违法处理中心整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2 15:30
交警拍照打印出来的罚单也是可以进行撤销的,但是需要当事人进行签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2 17:05
交警拍照打印出来的罚单不可以当场撤销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2 18:56
亲,应该不可以,拍照打印出来的罚单已经到了系统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