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2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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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3-02 22:42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了之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
补领流程:
1、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2、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即可驾车前往机动车管理处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工作人员首先需要查验机动车,然后进行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最后进行制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
注意事项:
1、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疾或者不可抗力不能申请换发机动车登记证的,可以凭有关证件向受委托的机动车代理人申请换发机动车登记证。
总结: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了之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申请补领前需要提前准备好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2 19:50
法律分析:常州机动车注册登记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购车*等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 3.属于国产机动车的提交机动车合格证原件,属于进口机动车的提交进口凭证原件。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