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2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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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3-02 20:42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了之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
补领流程:
1、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2、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即可驾车前往机动车管理处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工作人员首先需要查验机动车,然后进行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最后进行制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
注意事项:
1、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疾或者不可抗力不能申请换发机动车登记证的,可以凭有关证件向受委托的机动车代理人申请换发机动车登记证。
总结: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了之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申请补领前需要提前准备好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2 17:50
机动车登记的种类:
1、注册登记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
2、变更登记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3、转移登记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4、抵押登记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5、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于2008年5月27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102号发布,根据2012年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124号公布的《*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
该《规定》分总则、登记、其他规定、法律责任、附则5章65条,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4月30日*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令第72号)予以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