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那些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完成?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1 21:01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1 22:30
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和索赔等事项,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实施,具体包括: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3、签发开工令、停工令或复工令;
4、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5、组织竣工预验收,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处理索赔;
7、调配监理人员;
8、参与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1 23:48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3.2.4条,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