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7:5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16:12
中国古代税法有着悠久的历史,从奴隶制时期的夏朝贡赋开始,逐步发展和完善。最早的税法制度如“贡助、彻”,是西周以前的实物租赋制度,其中贡是定额贡纳,助是力役剥削。西周时,税法已经相当完备,包括田赋、人头税和商业税等九种赋税。春秋时期,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出现了“履亩而税”的赋税改革,如齐国、鲁国和楚国的税制,按土地好坏征收差额赋税,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
战国时期,各国为战争需要,重视赋税征收,秦朝实行了以卫鞅变法为代表的新税制,田赋与户赋并重,秦始皇统一后进一步规范,通过“实田令”明确土地税额,隐瞒不报将受罚。汉朝承袭秦制,除了田租外,还征收算赋、口钱和更赋,税率因*调整而变化,如汉初实行轻税*。
魏武帝时期,计亩计户征税的法令开始实施,而晋朝的《占田令》则对土地和赋税有详细规定。北魏时期推行的均田制和租调法,对农民的土地分配和赋税征收有明确标准。唐朝的租庸调法,结合均田制,以丁男、中男的田亩和服役为依据,随后的两税法则反映了土地兼并对赋税制度的影响,按田亩和财产征税,简化了税制,减轻了贫苦农民的负担。
宋元明清时期,税法继续演变,宋朝的田赋有定额,同时征收丁口和杂税,明朝的一条鞭法将徭役银与田亩相连,清朝的地丁合一制度则将人头税并入田赋,标志着人头税向财产税转变的完成。同时,商业税、盐税等非农业税在封建国家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升,尤其是商税,成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
中国历代王朝征收赋税的法律、法令和条例。它规定纳税人的资格、税种、税率、税额以及纳税期限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