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矛盾双方既是相互联系相互吸引又是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比如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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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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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2:36
首先说明文字的本质——与意识的认知形成对应关系的符号。
那么“矛盾”一词对应的认知不是“矛+盾”,而是一个二者统一的系统的逻辑概念。这逻辑概念人的认知很容易抽象出来,但是用语言表达其特点时便会与原来的思想产生游离,使人难解。
“矛盾双方既是相互联系相互吸引又是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这句话的本意是四个字:统一对立。即:构成矛盾关系的两个概念,相互依存,同时产生,同时存在,却又有所不同,它们是描述事物同一属性的不同方面。
如“大小”:大和小构成的关系也属于矛盾,因为两个概念必定同时产生,同时存在。如果没了大,小就没了意义。然而他们是描述事物“占据空间的程度”这一属性的两个相对方面,所以又有所不同。
买方卖方:如果没了买房,卖方就没了意义,反之也一样。这两个概念同时存在。然而它们是描述“以货币交换货物”这一人类行为的两个相对参与者,所以有所不同。
和好与别扭:如果不存在别扭,和好也不存在。反之也一样。两个概念必定同时存在。然而它们是描述“人际关系”这一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所以有所不同。
总之,说的复杂,理解很简单。这就是思想化为语言时的麻烦:游离。
好累啊,说这么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2:38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你的问题就是关于对立统一的!
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
所谓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趋势属性,又叫同一性,主要表现为,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例如:买方和卖方在二者根本利益不同二者相斗争(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但没有买方,卖方也无从谈起,双方都处于市场中(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在买方买到物品后,再卖出,即买方又变为了卖方(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现在明白了吗?
相信我政治高手,市文科第一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2:42
矛盾双方,可以用阴阳学说解释,好的时候是阳,分手的时候是阴。
好的时候闹了个别扭,分手了,就是阳变阴,分手了思念了又和好了,就是阴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