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02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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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7:19
在工作中,遇到公司额外加班的情况,劳动者有权进行举报。举报途径主要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进行举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举报后,会主动进行调查。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为《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指出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第七条中明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且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而企业和不能按照统一规定执行的事业单位,则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第四条则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或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通过上述规定,我们明确了在面对公司额外加班时,劳动者享有举报的权利,并可遵循相关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