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具体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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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5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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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0:37
办理房屋遗产继承需准备以下手续: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文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继承登记。随后,至驻场税务所进行税收核定,最后凭完税凭证换取新的产权证。
法律依据包括《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依据此条款,通过继承或受遗赠获得不动产的当事人申请登记时,需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同时,也可提供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中指出,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负责办理,并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此制度的具体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强调,在继承开始后,应首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有遗嘱,则依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如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按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