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和解除合同表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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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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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5 10:36
离职证明与解除合同表在作用、开具时间、内容以及法律责任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作用上,离职证明主要用在新用人单位入职时,证明劳动者与原单位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避免原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它也是劳动者申请失业保险金的重要文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则是原单位发给劳动者的文件,通知其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原因与时间,通常由劳动者个人持有,用作维权时的证据。
开具时间方面,离职证明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由原单位出具,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则一般需要提前一个月,或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送达劳动者。
内容上,离职证明需包含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时间、岗位、工作年限等信息,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则需详细记载解除或终止的原因、依据、日期、离职手续办理时间、经济补偿、竞业限制义务等内容。
法律责任上,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出具离职证明,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改正,并承担赔偿责任,如造成劳动者失业或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损失。若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仲裁、法院将依据通知书内容审查合法性,如存在违法行为,应依法判决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双倍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