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职工受伤怎样才算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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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8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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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8 01:14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工伤:
(1)工作时间及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意外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进行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或收拾工作时遭受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履行职责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有法定职业病;
(5)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损害或失踪;
(6)上下班途中遭遇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以及(7)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可认定为工伤情况。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