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如何申领电子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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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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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7 10:15
一、儿童申请电子医保卡方法如下:
1、微信申请:
首先,打开手机微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选择“社保”,进入到自己所在城市的社保网,登录以后即可申领电子社保卡。
2、支付宝:
打开手机支付宝,点击“卡包”,点击“证件”,即可申请电子社保卡,或者在首页中点击“更多”-“城市服务”-“电子社保卡”。
二、电子医保卡
电子医保卡是办理医保线上业务的唯一身份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一人一码,全面适用于身份识别、信息反馈和移动支付等医疗保障各项业务。
三、电子医保卡功能
1.身份凭证。电子医保卡将全面取代社会保障卡成为医保业务办理唯一身份凭证。
2.查询功能。电子医保卡加载了医保业务查询功能,参保信息、缴费信息、个人账户交易记录、医疗机构、药店、待遇信息、医保*等实现线上查询。
3.业务办理功能。电子医保卡在定点药店、定点诊所、定点医院、医保业务大厅即将实现现场应用,依托此卡即将实现登记、缴费、结算、备案等医保业务线上办理。
四、医保电子凭证支付密码:
1、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地址凭证—修改密码—人脸识别—身份验证—重置密码;
2、支付宝APP—市民中心—医保—设置—管理医保电子凭证密码—密码管理—重置密码;
3、微信APP—我—服务—医疗健康—医保电子凭证—设置—密码设置—密码管理—重置密码。
五、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参保人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医保就诊和购药支付等。首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已通过国家医疗保障授权的第三方渠道进行医保电子凭证展码,通过两定机构终端扫描获取电子凭证信息后,完成就医、购药和结算流程。
六、儿童的电子社保卡申领流程:
1、儿童的法定代理人登陆*客户端小程序,点击电子社保卡;
2、点击右下角“我的“,再选左上角的“电子社保卡”;
3、选择“亲情服务“,填写孩子的相关资料,完成认证后,为儿童领取电子社保卡。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本地方案,确定建设模式。各地制定电子社保卡应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表、路线图,配套制定本地电子社保卡服务事项目录、线上服务业务流程、业务系统接入规范、本地应用平台建设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从“电子社保卡统一认证+地方原有线下支付结算”模式起步,进一步扩展实现“电子社保卡统一认证+统一线上支付结算”模式,并通过全省集中的电子社保卡应用平台或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线上应用集成。部分地区前期探索的社保卡线上绑卡形式,应于2019年4月底前升级为全国统一的电子社保卡;已建立本地支付平台的,应于2020年底前逐步切换至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的统一支付结算模式。自发文之日起,各地不再新建电子社保卡签发、认证和支付平台。
(二)完善本地系统,对接全国平台。各地应改造用卡相关的人社业务系统,完善电子社保卡受理应用环境。新建的人社业务系统受理端和公共服务系统,要具备电子社保卡受理能力。申领签发、身份认证、缴费支付、费用结算等基础服务统一对接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的线上公共服务事项,由部级相关系统统一对接授权渠道。属地线上公共服务事项,由本地电子社保卡应用平台或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授权渠道。建立电子社保卡应用服务管理、安全风险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实现规范监管。强化部省两级社保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的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基础信息、状态信息的实时联动。
(三)全面开通应用,普及线上服务。各省(区、市)根据《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提出的102项用卡事项,结合各地区“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事项及其他可扩展的服务事项,制定和细化面向个人的电子社保卡应用目录,并加快开通落地,做到“应开尽开、能上尽上”。电子社保卡应用包括线上身份认证服务,如电子办事凭证、线上待遇资格认证、快速登录服务(网站、手机APP、自助一体机)等;线上个人信息查询服务,如社保参保信息、就业人才服务信息、个人就业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职业资格信息、职业技能等级信息、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信息查询等;线上业务申办服务,如就业创业服务、社保服务、劳动用工服务、调解仲裁服务、人才服务等;移动支付服务,如参保缴费、考试缴费、培训缴费、工伤医疗费移动支付等。继续完善经办服务场所社保卡用卡环境,补充部署二维码扫码设备,“持卡办事”与“扫码办事”并行互补。同步发展结合NFC手机读写第三代社保卡等方式,实现实体社保卡的线上应用。
(四)开放服务能力,支撑民生保障。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发挥电子社保卡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支撑作用。一是向政务服务拓展,支持各级政务大厅、政务门户网站、政务APP等使用电子社保卡,实现身份认证和快速登录。支持医保移动支付(门诊、购药、住院)等就医一卡通应用。在*与社会数据融合服务中,基于电子社保卡实现个人授权访问,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二是向金融服务拓展,探索社保卡银行账户线上应用、银行账户身份核验、信用服务等方面的合作。提供电子社保卡缴费支付服务,实现相关民生缴费和待遇发放的高效便捷。三是向智慧城市服务拓展,发挥电子社保卡身份凭证功能,与交通出行、公用事业、小额支付等场景结合,推进在入园、入馆、出行等方面的应用。
(五)规范渠道接入,强化安全保障。拓展签发、应用电子社保卡的渠道,特别是要积极、有序地借助规范的第三方渠道,引导群众方便、安全地领卡、用卡。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需求,确定授权接入的APP渠道及开通的业务功能,明确与第三方渠道合作的权益、范围、界限,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权威发布授权访问的渠道APP列表。按照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的安全要求,各授权渠道接入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前,需按统一的测试规范通过功能接入测试和安全接入测试。各地要做好线上业务流程的安全设计,加强线上业务安全管控,实现线上业务的个人授权、部门授权、渠道授权,确保数据安全和应用安全。基于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的线上业务访问动态风险防控机制,各地可根据风险提示,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业务及渠道组织整改,必要时暂停或终止相关服务。加快省级电子认证RA系统建设,为电子社保卡应用提供有效安全保障。
(六)实现多方合作,促进联动协同。各地应建立多部门合作、多渠道沟通机制,实现各部门、各渠道间的联动服务、宣传咨询、异常处置。积极联合本地区合作银行,探索电子社保卡在金融领域的创新应用,实现实体社保卡与电子社保卡的统筹管理与服务,协助现场领卡、补卡、换卡群众同步申领电子社保卡。加强对业务经办人员、社保卡服务人员和12333咨询服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对群众的宣传,运用互联网手段,创新应用推广方式,通过统一标识、*度宣传,打造电子社保卡品牌形象,引导群众知晓、申领、使用电子社保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