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有关司法解释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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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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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8 18:57
微信聊天记录必须合法。合法性是指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提供证据,或者法定机关和律师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收集和审查。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一种新兴的证据,作为一种证据收集应与普通证据收集不同。当事人提供或者人民*主动收集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此外,我国法律对证据类型的列表有限。因此,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使用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在线聊天是虚拟的,证据不能确定为被告本人的聊天记录。此外,由于电子数据易于编辑和修改,大部分聊天也属于私人聊天,难以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律师认为微信聊天记录是一种证据类型,但其证据效果较低。原因是:微信聊天属于虚拟内容,难以证据收集,难以证明微信聊天的昵称是你想起诉的当事人,所以微信聊天记录必须符合*的证据要求。
《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十三条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三)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四)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8 18:57
微信聊天记录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他只能作为构建证据链其中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