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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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6:43
法律分析:党的七项制度分别对“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的。党员通过了解党的组织生活七项制度,规范组织生活,明确党员义务,领悟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 党员有*的自由。党员要求*,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缺乏*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劝党员*,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