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09:4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22:07
所有权拍卖的执行程序主要有:1、拍卖机构的选择。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拍卖机构,也可以同意人民*随机确定。2、拍卖中的特殊问题处理(1)定价。在股票拍卖中,必须确定拍卖股票的保留价格。(2)所有权的权利状况。所有权在拍卖前,人民*调查所有权归谁所有,保障所有权没有缺陷。(3)拍卖公告。人民*在股票拍卖前15天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发表的范围和媒体由当事人协商无法协商的,由人民*决定。(4)参与拍卖的保证金。申请参加股票拍卖的竞争者必须向人民*预付保证金。(5)通知优先权人和优先权处理。人民*在拍卖5天前书面或其他可以确认的合适方法,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保证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即其他股东)或其他优先权人在拍卖日到达。3、拍卖成交或流拍财产偿还债务后,买方不履行义务的处理。4、关闭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