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09:5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3 19:21
1、含义不同。
给付:即债权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我国债法理论上的客体,在德国民法称为内容,在日本民法称为目的。
履行:指执行对他人的承诺,并行动。
2、用法不同。
给付:在合同之债中,由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常常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当事人的行为都为给付。当然,给付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不作为,即不为一定的行为,如债务人不得泄露技术秘密等。
履行:不是一个单纯的动态概念,而是一种包含了动态和静态的综合概念。首先,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3、行为不同。
给付:债权人得为请求及债务人所应实行的行为即为给付。在不当得利之债中,给付是不当得利人应返还不当得利的行为;在无因管理之债中,给付是本人应偿付管理人在管理活动中支出的必要费用。
履行: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给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履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3 19:22
给付,即债权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我国债法理论上的客体,在德国民法称为内容,在日本民法称为目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3 19:23
给付是履行的一种,给付为履行实物或者金钱债务的方式。履行除了给付之外,还包括作为、甚至不作为等等。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3 19:23
给付注重的是结果,履行注重的是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