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的契税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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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2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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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2-21 17:5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的通知》的规定,普通住宅标准暂按每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掌握。即如果个人购买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 自从国家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于1998年8月1日执行后,涉及到个人购买住房应缴纳的契税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个人购买自用的普通住宅(根据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是指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契税实行的幅度税率为3%~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2)个人购买1998年6月30日以后建成的非普通住宅,也就是住宅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或者是1999年8月1日之前税收优惠*尚未执行时购买的商品住宅,个人要缴纳契税的适用税率为房屋全价的4%,不能享受减半或是免税照顾。 个人在购买自用住宅时,应注意运用这些*,尽量减少自己的应缴税款。当然购买的住房应以适用为主,不能一味地追求节税。在住房的各方面条件均符合自己要求的情况下,比较各套房屋的应纳税款,从而选择最合适的住房。 根据以上的规定两套相似的均是150平方米的住房,价格150万元,其建成时间可能就可以影响契税的金额。1998年6月30日之前竣工验收的不用缴纳契税, 1998年6月30日以后竣工验收的,应适用当地的契税税率征税,比如北京地区为4%的税率,就要缴纳契税: 150万元×4%=6万元 除了上述的税收优惠外,纳税人还可以利用下列税收优惠减少税收: (1)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的住房,免征契税。此项规定只限于第一次购买,并且为在国家规定的标准面积内购买的公有住房。根据北京市的住房*,在市规定面积以内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部分,要按照4%的税率纳税。另外,如果住房面积没有达到市规定面积标准的,重新购置公有住房的,视为第一次购房。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征或者免征。 (3)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确定是否减免。 (4)相关规定:对各类公有制单位未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于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的规定,免征契税。 另外,在购买住房时,也可以适当的考虑二手房市场,其实房屋交换也是一种买房子的方式,而且,这种方式可以减少购买方的契税。 如果纳税人甲拥有一座60平方米的住房,想出售并同时购买新的120平方米的大房子;纳税人乙是城镇职工,没有住房,想购买6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这时,两者便可以通过合作节省契税。首先,乙以自己的名义买下120平米的房子,根据规定免征契税。然后甲和乙再将房子交换,这项行为只须就其价差缴纳契税。比如,甲的房子是60万元(包括装修等),而购买的新房子价格为90万元。则只须缴纳契税(90-60)万元× 4%=1.2万元。如果不进行筹划,则应缴纳契税90万元× 4%=3.6万元。通过筹划,可以节省契税2.4万元。 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要想达成节省税金的目的也需要各方面条件的具备。需要纳税人积极的进行节税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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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2-21 19:24
契税 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 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
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目前,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
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
契税的计税依据,归结起来有4种:
一、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二、是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三、是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2000年,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征税对象:土地*是出让方交,契税是承让方交。
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
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另由承受方交契税。
三、房屋买卖: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2、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
四、房屋赠与 赠与方不纳土地*,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五、房屋交换 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
在税率设计上,契税采用幅度比例税率。目前,我国采用3%-5%的幅度比例,这是国家定下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这个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各自的适用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
应纳税额的计算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
4、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今年新补充内容):
(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2)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土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 同的契税税率。
税收优惠
一、契税优惠的一般规定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
二、特殊规定
1、企业公司制改造
一般而言,承受一方如无优惠*就要征契税;另外,要注意不征税与免税是不同的概念。
企业公司制改造中,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企业股权重组
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但在增资扩股中,如果是以土地使用权来认购股份,则承受方需缴契税。
国有、集体企业实施“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由职工买断企业产权,或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或者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对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企业合并、分立
(1)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 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4、企业出售
国有、集体企业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5、企业关闭、破产
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6、房屋附属设施(今年新增)
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如停车位、汽车库等)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7、继承土地、房屋权属
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非法定继承人应征收契税
8、其他
经*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契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二、契税征管
要先交契税,才能办过户手续,即先契后证。
契税(deed tax)
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时,对不动产承受人课征的一种税。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证明不动产所有人产权合法性的作用。征收机关在征税时,首先要查明产权转移的合法性才准予缴税,并发给新的契证作为产权合法性的证明。
契税的特点:
1、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
2、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近期契税变化:
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地方*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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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2-21 22:06
我可以告诉你契税的计算方法 你们那得房屋均价*房屋建筑面积*1% (要有唯一住房证明)(140平以上*3%)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2 01:04
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权属者一次性征收的一种行为税。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根据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该《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该《条例》中所称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出租房屋不缴契税。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2 04:18
通俗点说吧 契税是买房人要向国家交的房屋使用权的税费,是无论在那个城市,那个楼盘都要交的,契税交了才能办理个人的产权证,买一套房子一辈子只交一次契税,契税各个城市的收取标准会有些出入,现在的契税基本上都是90平一下的是百一的,90-140是白一点五的,140以上是百分之三的,说的都是总房款的百分比,算算看看,因为契税是哪里都要交的,所以买房子只要看好楼盘是不是你所需要的就好了,然后打算出这部分钱,避免在收房的时候交不上契税是不让收房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