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4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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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4 17:18
别以为定金和订金只差一个字就没有区别,但实际上两者在法律上就是两码事。其中,定金是对合同有担保性质的。
一旦交了定金,买方一方后悔了,则另一方是完全可以不退还定金的。倘若是由于接受定金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那就必须退还两倍的定金给买方。
所以你如果去看房,觉得房子不错就把定金交了,之后又看到另外的楼盘更便宜,就打算买新看中的小区,如果你想对方退你定金,这种情况下,对方是完全能不退你定金的。
极少数是你交了定金后,从而不卖你,那么就算他们反悔,你作为买方可以要求退还两倍的定金。
但是说回订金就是另一码事了,法律上认为订金只是合同被执行前的预先支付合同金额的一小部分、即本身也属于合同交易的一部分。
若是合同可以履行的话,订金是属于先支付的款项。如果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收取订金的一方,订金都是可以退的。
一句话:
定金不能退!
订金能退!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4 18:53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这边已经看到您的问题了。
1、性质不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属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2、特点不同: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而定金只有遇到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3、担保性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4 21:34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