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4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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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4 06:19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因此若是出于盈利为目的使用了他人照片,那么当然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对方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而如果不是出于盈利为目的使用了他人照片,但也未经过对方的同意,那么也是属于对他人人格权的一种侵犯,对方有权要求停止使用。 因此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决定是否存在侵犯公民肖像权的唯一前提和要件,而只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重要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