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5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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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5 04:20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22条的规定,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应当给消费者开具*,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同时国家税务部门从来就没有作出过购物小票超过30天就不给开具*的规定。现在,大多数酒店、大型超市为了自己内部管理的方便,而对开具*的时间做出一些*,这已经形成惯例,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情况下也获得消费者认可。但是从法律上来讲,即使商家提前告知了消费者这样的规定,限定时间开*的规定也属于*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违反了其应尽的法定义务。如果消费者向经营者索要*遭到拒绝,可以向税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