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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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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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7 02:20
前卫司法所2011上半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1年,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前卫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街道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假释2名,剥夺*权利1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该四名社区矫正对象除刘跃新暂未找到外,其余三名矫正对象矫正工作进行顺利。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街道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街道领导小组与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街道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2011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2011年下半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市、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工作者要积极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2、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3、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要针对矫正对象在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认为自己被社会、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情况。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前卫司法所
201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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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7 02:21
可以借鉴一下下面这个
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区*的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区各相关单位、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努力营造和谐团结、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经过全区司法行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今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在省内率先建立并运行“鼓楼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电子监控平台”。法律援助工作方面:在司法局增设区法援中心接待室;在区管20个律师事务所设立了法援工作站;新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管理方面:筹建成立市律师协会鼓楼联络组办公室。公证服务方面:1-10月公证收费218.07万元,同比增长20%以上;扩大公证处受理场所,改建公证处档案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顺利完成“五五”普法验收;新开通了手机普法短信群发平台;加强了区司法局网站和普法网站的更新,刊发《鼓楼司法》22期、《依法治区工作简报》6期。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制定区调解组织考评和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成立了鼓楼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方面:10街镇配齐了副科级司法所所长,新招收5名社工、4名专职调解员,制定了社工绩效考核办法。
一、业务工作方面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上半年,我区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区级自查和迎检工作,由区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带队,并邀请区*、政协委员,分成3个组,对10个街镇、10个社区、17个机关单位、1所学校、1个企业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积极抓好整改。对“五五”普法期间形成的图文资料进行了整理,形成了131卷普法依法治理软件资料,制作反映我区“五五”普法工作的光盘200张,组织相关部门制作、展示体现我区各个部门普法风貌的展板100多面,选送了区工商局、温泉街道、延安中学、庆城社区作为省、市检查单位,并于5月28日顺利通过市检查组验收,基本完成“五五”普法各项任务。
另外,加强了鼓楼政务网普法网页的更新工作,每月对各司法所、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编发《鼓楼司法》20期,《依法治区简报》4期。区数字办支持我局开通了手机普法短信群发平台。
各司法所也积极协助街镇党工委(*)、办事处(*)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区重点工程建设、信访问题处置等发挥法律参谋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1、建立区医患纠纷调处机构。根据榕委政发电【2010】17号《关于建立第三方调解处置工作机构的紧急通知》要求,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区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医患纠纷。办公场所设在安泰街道原办公楼2层,配备了电脑等基本办公设施,并拨出经费对办公场所进行适当修缮。还招收1名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员,与十个街镇调解工作室专职人民调解员一起值班,负责接待、解答咨询、调解等工作。
2、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社区、街镇调解网络。组织各司法所以防激化为主要目标,切实加大世博会、国庆前后等敏感时期民间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重点加强对关系民生、久拖不决的纠纷的排查化解、监测报告,重点梳理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问题,析因定法,组织律师、专业调解员等依法化解。对疑难、重大、群体性的矛盾纠纷,街居调委会可提出申请,区法援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由区*法官授课,举办了街镇、社区调解骨干培训班。2010年1-10月,我区共排查调处民间纠纷403件,调解成功395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
3、健全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做好摸底登记和帮教。一是将试用的十个社工派到各司法所,并借助志愿者工作力量,各所对辖区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适时掌握动态。二是与正规、合法、规模较大的就业中介机构联系,借助其资源,帮助有就业需求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中介费由安置帮教专项经费开支。近五年刑满释放人员和近三年解教人员登记在册的有407多人,符合低保条件的17人全部落实了低保。从事个体经营和其他方式安置的有368人,安置率达90.7%。
(三)法律服务工作。
1、律师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区管20家律师事务所的年检。二是办理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批2件、律师执业登记审批18件。三是办理区管104名律师执业变更审批、律师所地址、合伙人变更审批77件。四是办理公民代理审批60件。五是在每个月区领导接待群众信访日,我们都从区属的律师事务所中,派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引导上访群众走法律渠道解决信访问题。六是检查了区属20家律师事务所行风建设情况。随机抽取了各律师事务所部分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将向其发放意见征询表,征询当事人对律师所及其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情况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日常监督。
2、公证处工作
除日常公证业务外,公证处紧紧围绕区*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如在公正旧屋区改建项目,贤南路、东水路、道山路道路项目,乌山西路凤湖片拆迁项目,温泉公园项目等中,我区公证处都积极配合,及时办理证据保全、现场监督等公证业务,在法律程序上保障区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向面临拆迁的群众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宣传公证知识和《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帮助他们分析问题,提出继承、分析、分割、赠与等相关的公证方案,化解他们的内部纠纷,在法律服务上促进拆迁等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还积极组织开展“公证进社区”活动,如与东街街道军门社区开展对口联系,定期开展《公证法》宣传、现场受理,方便社区群众办理公证事务。
今年1-10月,办理各类公证2526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 1989件、涉外民事公证537件。收费218.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0%以上。
3、法律援助工作
继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一是适当放宽经济困难的审查标准,及时满足困难群众、边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将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企业下岗职工、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以及新失业人员等列入重点援助对象。二是与区*密切配合,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做好《法律援助证》的发放工作,对持证人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事项,可以先行受理。三是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依法在案件管辖所在地申请法律援助。对于简单案件,引导受援人尽量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减轻讼累。四是在司法局底层设置了专门的接待场所,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施,聘请了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参与接待,并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五是今年“八一”建军节前夕,开展“法律拥军”活动,在鼓楼区武装部挂牌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
今年1-10月,我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6件,其中民事30件、行政1件、刑事55 件;法律援助咨询600多人次。
4、“148”法律服务工作
通过深入开展“三比”活动,加强了“148”规范工作,真正兑现“四必”承诺,确保了电话畅通、答复明确、服务到位,全面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整体形象。连续获得区政务大厅“优质服务”流动红旗。据统计,今年1-10月解答电话咨询123件,接待来访293人次。
(四)社区矫正工作
鼓楼区自2009年3月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43名,已解除矫正的有70名,现在册监管173人,社区矫正对象无一重新犯罪。在省内率先建立并运行“鼓楼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电子监控平台”,对首批28名矫正对象试点实施电子监控。有力地提升了监管水平,提高了监管的效率,为矫正对象的考核、评议、解教等提供了扎实可靠的电子数据依据,同时,也强化了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得到媒体关注。《福建日报》10月13日法治版、11月4日IT在线版分别刊登:“鼓楼在全省率先试点社区矫正电子监控”、“社区司法矫正有了智能平台”;10月25 日,《福州日报》党报热线·社会新闻版以“从‘人盯人’到‘电子围墙’”为题报道我区在闽率先试行社区矫正“电子围墙” 。
还得到上级业务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10月9日、26日,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肖仁辉主任、厅办公室朱一心副主任,市司法局俞建春*、方振荣副*等领导,省数字办施友连*先后专门来我局调研“鼓楼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电子监控平台”建立、运转情况,并给予充分的肯定。
二、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努力营造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团结稳定、各尽其能、和谐相处的新局面。二是以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为抓手,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现全区十街镇司法所均配备副科级所长,配备率达100%,近期还将增加4名司法助理员,其中公务员招收2名,省内公务员中遴选2名。此外,经区*同意,我局新招收5名社工,社工总数达到19名。补充了3名街镇专业调解员,新招收1名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员。我局还采用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人民调解志愿者以及高校毕业生实习等方式作为司法所工作力量的补充。
三、制度建设方面
新制定了《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办案补贴标准暂行规定》,修订了《法律援助中心案件指派制度》,定期公布案件受理、指派和办理情况,使之在案件受理、指派和发放律师办案补贴的过程中更加公开、公正和公平。修订了局机关的请休假制度。拟定了《鼓楼区调解组织考评办法(试行)》、《鼓楼区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鼓楼区社区矫正社工绩效考评办法(试行)》,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调动人民调解员和社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环境建设方面
整修、加固了构成局部危房的两层土木结构的办公楼;改、扩建了卫生间;增添了部分灭火器,保证每个楼层都有两个以上灭火器;在每个楼层、重点部位都安装了监控探头;添置了部分花卉,调整办公用房保证各科室有独立的办公室。将局一楼原租给豪诚律师事务所的办公用房,调剂给公证处装修使用,同时对公证档案库进行升级改造,积极改变我区公证处办公用房的落后状况。
十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相对独立,已有6个达到80平方米,4个达到了近100平方米。今年已有2个街道启用了新的*公楼,年内我区还有2个街道要启用新的办公楼。相应司法所的办公面积有一定的增加。
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和上级业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增强监督管理职能,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四是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规范局机关、公证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发放工资外资金、福利和补贴,加强对司法所专项经费、普法经费和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使用的监督;严格执行《福州市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福州市公证员办理公证责任制若干规定》和《福建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开展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执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防患于未然。认真实施《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严肃工作纪律,深入治庸治懒。五是继续推进源头治腐工作。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规定,做好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年检注册及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的审核审查工作。继续推行“阳光工程”建设,在大宗物品采购、房屋修缮等方面实行公开招投标。进一步推行政务、所(处)务公开。重点是继续抓好财务收支公开,评先评优公开,晋升晋级公开,车辆使用情况公开,大宗用品采购公开。律师所、公证处重点是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业程序公开。进一步规范网上上半年办理网上审批行为,有效防止体外循环。加强对“12345”诉求件办理的监督。
今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新的成效,但在司法局及司法所业务用房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立足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真抓实干、积极作为,为鼓楼率先跨越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思路:2011年是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的启动年,也是全面推进海西建设的重要一年。鼓楼区司法行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海西建设大局,以加强基层建设、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抓好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
1、巩固完善“大调解”机制,全面推行人民调解绩效奖励制度,本着激励,“以奖代补”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社会和各个领域,落实重大*件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预案,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6%以上。结合《人民调解法》的实施,加强《人民调解法》的宣传,举办两期全区调解骨干培训班。与相关部门、单位协作,考虑成立行业调解机构。
2、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以控制“两率”为安置帮教工作目标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帮教、管控、安置等各个工作环节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司法所、社区、单位、家庭的无缝衔接机制,继续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创新帮教方式,确定帮教类别,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帮教档案,教育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法从业、合法创业,依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街镇劳动站,安排刑释解教人员岗前劳动技能培训,对有就业需求的刑释解教人员百分百提供就业机会,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年内帮教率要达96%以上,安置率要达90%以上,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3、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继续围绕教育监管这个核心,扎实抓好衔接接收、监管帮扶、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工作,确保国家刑罚依法规范执行。要严把人员“进入关”,做到传递、报到、登记、建档等手续齐全,程序规范。对矫正对象实施科学分类,改善现有的技术装备,对矫正工作实施信息化管理,提高监管工作水平。切实做到对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突出重点人员监管。对重新违法犯罪风险较高的人员要实施重点管控、重点教育、重点帮助、重点转化,严防脱管漏管和重大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要注重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的认同感。
在今年试点社区矫正电子监控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系统功能,全面推广实施社区矫正电子监控,形成我区特色。加强矫正社工的绩效考核、技能培训,逐步提高社工待遇和工作水平。
二、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举办全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小学生网络法律知识竞赛。四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2、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继续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治街镇(社区)、依法治单位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着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3、加强依法治区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切实发挥网络平台的短信普法作用
三、紧紧围绕服务海西建设大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力。选择一批在行政强制、及拆迁、建设、集体企业改制等方面有较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组建区*法律顾问团队,从法律顾问角度服务我区社会和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参与*信访接待、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采购、社区建设、项目拆迁等经济项目,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推动法律服务为济建设的各个领域提供高效服务。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机构有条件的要设立涉台法律服务窗口,采取便民。利民措施,积极热情地为台商、台企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力度,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战略,推动律师业的跨越式发展。推动公证机构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健全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加强律师、公证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教育管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规范法律程序和工作程序,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 经济效益的关系、质和量的关系、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维护 良好的法律服务秩序。
3、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继续深化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落实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发挥区、街(镇)、社区*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作用,拟在学校、侨联等部门单位成立法律援助站,努力扩*律援助覆盖面,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热点,及时分析法律援助工作现状,确定法律援助重点对象,科学调配区内法律服务资源,加*律援助案件尤其是民事案件办理力度,及时快捷让更多的经济困难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获得法律援助。积极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活动,提高案件的办理效率和经费的使用效率。
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
二0一0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