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名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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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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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9:24
广州的名称出现至今已1771年之久,番禺(今广州地)一直是“广州”首邑(仅隋一度迁治曲江,并避隋炀帝杨广讳改名番州)。但是这个首邑本身却一直不叫“广州”,直到元朝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在广州地方成立广州录事司,“以州之东城、西城、子城并番禺、南海两县在城民户录之”。这是广州第一次成为一个建制城市,对广州的城市建设有相当的促进作用,使广州在岭南的*、经济、文化的中心地位,有所加强。可惜元亡之后,广州录事司被取消,广州城区又恢复过去南海、番禺分治的情况。
直到*初年裁府留县,大行政区不再称“广州”了,“广州”之名才归广州市所专有。
依我国政区设置沿革惯例,城市一向不能作为一级政权,只归所在县管辖。广州于1918年10月设广州市政公所,二十年代初设市政厅,负责处理城市的公用事务,但非一级政权机构。1920年11月,以广州为中心的中华民**任命陈炯明为广东*,陈炯明有意仿效西方政制突出城市的作用,使广州脱离番禺管辖而成为一座独立城市,任命1917年从美国留学回来的孙科接掌市政厅。孙科留美时潜心研究欧美各国*组织运作以及都市规划,19199年撰写《都市规划论》一书,成为当时国内市政建设的权威专家。他受命起草《广州市暂行条例》,共有57条之多。其中第三条规定:“广州市为地方行政区域,直接隶属于省*,不入县行政范围。”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例形式宣告一个城市型政区的诞生,具有首创意义。1921年2月15日,广东省*会议通过上述《条例》,公布执行。由广州市政厅依上述条例成立广州市*,任命孙科为首任广州市*,至此广州市*正式开始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