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4:0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1:30
教你算清楚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一、离职时的NN加12N到底有什么区别?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这个N是什么意思,N指的是你在这个公司干了N年,那么就要给你N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那么N我们通常就叫做经济补偿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员工个人原因的离职是没有补偿的,如果你自己离职想拿补偿,就要找到单位的过错,提出*离职,比如说存在拖欠工资,不交社保,强迫劳动不提供劳动条件等等这样的情形,或者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跟你续了,公司注销了,破产清算了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支付N的。另外还有大规模的经济性裁员同样也是需要支付N。
二、So under what circumstancescan there be N plus one?
那么什么情况下才有N加一呢?
只有符合劳动法第40条的三种情况下,并且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员工,才需要支付N加一。这三种情况分别是医疗期满,无法工作、不能胜任工作以及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So what is 2N
那么2N又是什么呢?
2N呢叫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金额是经济补偿金N的两倍。要拿2N要满足两个必备条件,第一个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第二个这个解除构成了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