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罗斯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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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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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3 18:34
自然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Frost,1874-1963),生于1874年3月26日,是最受人喜爱的美国诗人之一,留下了《林间空地》、《未曾选择的路》、《雪夜林边小驻》等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日前,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的英语文学研究生罗伯特·斯蒂灵发现了一首从未发表过的弗罗斯特诗作,题为《家中的战争断想》(WarThoughtsatHome)。在一封写于1947年的信件中,弗罗斯特向友人弗雷德里希·梅尔彻(FredericMelcher)提到了这首诗,后者是行业杂志《出版人周刊》的创办人。弗罗斯特在信中说这首诗没有发表,而是手抄在一本《波士顿之北》(弗罗斯特出版的第二部诗作)上。读到这封信之后,斯蒂灵就开始了搜寻工作,最终在学校图书馆里找到了这本书,弗罗斯特抄在书里的诗也因此面世。
这首诗作于1918年,是弗罗斯特为在法国战场上阵亡的英国诗人爱德华·托马斯(EdwardThomas,1878-1917)写的。诗的内容是一名士兵的妻子看到几只蓝松鸦在自家窗外打斗,由此想到了法国战场上的士兵。一战初期,弗罗斯特曾在英国居留,由此与托马斯成了朋友。托马斯在前线阵亡的时候,身边还带着一本弗罗斯特的《山洼》(MountainInterval)。
作为一个现代诗人,在诗歌的形式上,弗罗斯特走出了一条与20世纪多数诗人迥然不同的道路。他并没有标新立异,企图尝试诗歌形式的改革,而是继承传统,满足于用旧形式表达新内容。他喜欢用浅显易懂的口语,语气平缓、冷静,采用人们熟悉的韵律。他的诗一般都遵从了传统的韵律形式,比如押韵的双行体、三行体、四行体、十四行体都写的相当出色。弗罗斯特很少写自由诗,他曾说过,诗歌如不讲韵律,就像打网球不设拦网一样。他对抑扬格似乎情有独钟,他曾说:“对英语诗歌而言,抑扬格和稍加变化的抑扬格是唯一自然的韵律。”的确,英诗四个主要音步——抑扬格、抑抑扬格、扬抑格、和扬抑抑格——中,抑扬格是迄今英诗中最常见的音步,从而也被称为最自然的韵律,即一个弱读音节后跟一个重读音节。用这种音步写就的诗行,其节奏鲜明而又持续平缓、畅如流水,更适于表现田园风光恬静素淡的美,也难怪弗罗斯特在几个传统音步韵律中偏爱抑扬格。他写诗最大的特色就是善于运用眼前看似平淡无奇的事物,去表达一个深刻的哲理。正因为他长于用具体的事物说抽象的概念,所以他的诗就易为读者接受和了解!Stoppingbywoodsonasnowyevening和Theroadnottaken正是明显的例子!难怪这两首诗一直在最受欢迎的一百首英文诗歌里高占前十名!前者更是一直都持续很久都维持在第一名!
选择了荒芜的路,经历痛苦、磨难,旅途中不断回想起那条未选择的路。“要是我走那条未选择的路,也许我就不会这般痛苦?”诗人写出了漫长人生路中的种种迷惘、惆怅。全诗最后并没有指出诗人选择那条路以后最终的结局,只是说“Andthathasmadeallthedifference”......
弗罗斯特大多采用传统的诗歌形式表达其对现代生活的看法;借自然描写揭示社会认识;憧憬理想而又不乏现实;如此等等的传统与现代、自然与社会、理想与现实的双重性在诗人的诗作中随处可见.弗罗斯特诗中的这种独特的双重性是其在诗坛独树一帜的重要原因.
弗罗斯特能够写出看似简单的诗歌,但你每一次读它们,你都会挖掘得更深,发现许多盘曲的小径、许多不同的感受。所以说弗罗斯特使我对于隐喻有了新的认识。他给出一个隐喻,我们以为那是一个简单的直截了当的陈述。可是随后,你发现这是一个隐喻。“睡前我还要赶上几英里/睡前我还要赶上几英里。”在这里我们看到,同样的诗句含意却不同。这(《熟知黑夜》)最后两行的第一行,说的是路程、奔走和睡觉,而在第二行里,睡觉象征着死亡。但这象征一点儿也不唐突。我想弗罗斯特是个腼腆的人,但我认为他也许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诗人,倘若“最伟大的诗人”这种说法还算言之有物的话。我觉得弗罗斯特也许要高于另一位竞争者,即威廉·巴特勒·叶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3 18:34
弗罗斯特(1874-—1963)是美国现代诗坛上声誉极高的杰出诗人。他早年丧父,家境贫寒,曾在皮鞋工场、农场、纱厂做工,后以务农和教书为业。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翌年,他的第一部诗集《一个男孩的心愿》在伦敦出版,1914年又出版诗集《波土顿以北》,从此他名声鹊起。以后相继出版《山中清池》等十一部诗集。他曾四次荣获普利策奖,被誉为美国现代田园诗人和20世纪美国杰出的民族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