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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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8 09:15
变更 商标注册 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 商标 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 注册商标 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商标法 》第4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八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