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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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12:22
这起蹊跷投毒案沸沸扬扬的已历时一年。生产班组工人竟集体饮酒“上岗”,这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是严重违法行为,每个有良知的人都在问谁应当对此投毒案负全责。法制网讯 记者马超 经常被领导批评,而且还被停过职,于是心存怨恨,并在领导及工友喝的酒里放入了剧毒农药呋喃丹,最终导致5人中毒。这一报复工友的投毒事件,发生在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沟酒厂)。
2013年11月20日,江苏省灌南县人民*一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9年。王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4年3月11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3年4月20日上午,汤沟酒厂中试车间十七组组长汤某等5人因饮用被投毒的枸杞散酒,出现中毒症状,头昏、恶心并陷入昏迷,后经医院抢救脱险。事发当天下午,犯罪嫌疑人、汤沟酒厂中试车间十七组工人王某被*机关抓获。
连云港市*物证鉴定所(连)公(化)鉴(毒物)字【2013】0547号《理化检验鉴定报告》显示,在送检的被害人汤某等5人的呕吐物和静脉血中、喝剩下的酒中、吃剩下的海带丝中,嫌疑人王某的指甲及手部擦拭物中、自行车车把擦拭物中以及三件衣服口袋擦拭物中,均检出剧毒农药呋喃丹成分。2013年10月8日,王某被灌南县*以投放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
一审*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系汤沟酒厂中试车间十七组工人。2013年4月19日上午,王某为报复他人,从家中携带剧毒农药呋喃丹至公司十七组车间休息室,趁人不备,将农药投放于供工友们饮用的枸杞散酒中。次日10时许,工友汤某等5人饮用该酒后中毒,后经灌南县人民医院抢救脱险,花去医疗费共计35万余元。
一审判决显示,被告人王某原供述和辩解笔录证明其在酒厂工作,因为工作慢,常遭到被害人汤某批评,还被停过职,气都憋在肚子里。案发前几天,又被汤某批评,越想越气,就想到用家里的呋喃丹报复汤某。
2013年4月19日早上班前,其从锅屋取了些呋喃丹,装入小塑料瓶,又加水摇匀放到上衣口袋,接着就骑自行车上班。上午11时左右,趁人不备将瓶内药品倒入装枸杞酒的塑料瓶中,后将该小瓶丢到屋外窗户下的下水道里了。为达到不在现场和避免喝毒酒,就趁家里有事,与工友李某调了班。
而未出庭被害人汤某的陈述笔录证明其是酒厂中试车间十七组组长,该组共有被告人王某等成员6人,其因工作原因曾两次批评过被告人王某,还停过王某一天职,案发前不久又批评过一次。2013年4月20日,应是成员李某休息,被告人王某与其调休了。吃饭时,除一名成员在岗外,其他5人均在休息室喝了点枸杞酒,开始感觉不对劲,随后就出现头昏、恶心并陷入昏迷。
2014年3月11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上诉人王某坚称自己是被他人栽赃陷害,从未投毒谋害工友,其辩护人则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应当撤销一审判决,判决上诉人王某无罪。而二审检方认为,一审判决事实确凿、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建议维持原判。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