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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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4 04:47
为促进中国卫生法学会各专业法学的研究水平,1994年2月18日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总所向学会申请,学会召开会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并书面征求常务理事会成员意见,决定同意成立中国卫生法学会国境卫生检疫法学专业委员会。
1994年5月26日国境卫生检疫法学专业委员会筹备组在京召开中国卫生法学会国境卫生检疫法学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国务委员彭佩云给大会发去了贺信;卫生部副*何界生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总所所长曲绪禄作了题为“团结一致为繁荣发展我国卫生检疫法学而奋斗”的大会发言。遵照《中国卫生法学会章程》规定,会议选举产生中国卫生法学会国境卫生检疫法学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委员、常务委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
1994年11月4日学会报经主管学会的司法部审核同意,于1994年11月8日报民政部备案,中国卫生法学会国境卫生检疫法学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
多年来,国境卫生检疫法学专业委员会遵照《中国卫生法学会章程》的规定,组织全国卫生检疫执法工作者,在开展卫生检疫法制建设,组织开展对国境卫生检疫法律法规的理论和实践以及典型案例的研究和交流,培养既懂检疫专业知识、又懂法律知识,既担负执法管理工作、又有较高学术研究水平的卫生检疫法学研究的人才队伍等方面作了积极有益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