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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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30 12:54
您好!这要看您购买的是什么类型的险种,一般若是重疾险、寿险之类的险种,则可以叠加理赔,但如果是意外医疗、财产险,则不能够叠加理赔。具体而言,在重疾险方面,只要被保险人所患重疾是保单上载明的,且病情符合赔付标准的,就可同时获得两家保险公司的赔偿。按照合同约定,给付重疾保险金后,相应保险合同就会终止。如果所买的重疾险是附加险,那么主险的合同也会要求终止。这意味着,被保险人同时向两家公司索赔后,一方面可以得到双重赔付,另一方面B公司的终身寿险也将终止。而且,寿险类产品也符合叠加理赔的标准,这类产品的赔付情形是被保险人身故。至于不能叠加理赔的情况,首先是意外医疗,其报销属于补偿性质,不能叠加赔付:如小杨买了两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某次意外医疗共花费1000元。那么,两家保险公司合计最高只能赔付1000元。从财产险的规定来说,保险公司是按财产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确定赔偿金额的,损失多少赔多少。保险金额的总和不能超过保险价值,重复超额购买是不必要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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