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免疫规划应具备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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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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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4 06:57
根据2009年全国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部署会议、全省疾控与卫生应急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卫生部确立的我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新目标和新任务, 2009年全省免疫规划工作,要以全面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工作任务为中心,以全面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建设、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免疫规划管理与服务水平,强化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
一、深入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做好新增疫苗的规范接种。
(一)认真执行2008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湖北省(2009年)项目实施方案
1、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卫疾控发〔2007〕305 号)、《2008 年湖北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方案》(鄂卫办发〔2008〕1 号)规定的免疫程序,为适龄儿童提供常规预防接种服务。
(1)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流脑(A 群和A+C 群)、乙脑减毒活疫苗等疫苗继续在全省范围实施;
(2)甲肝减毒活疫苗,在11个市对适龄儿童接种。即继续在鄂州、恩施、十堰、神农架林区、黄冈、咸宁、孝感7 个地区,对适龄儿童接种甲肝减毒活疫苗,增加在黄石、天门、潜江、仙桃4个地区,对适龄儿童接种甲肝减毒活疫苗。
甲肝减毒活疫苗免费接种具体要求:在黄石市、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对达到接种甲肝减毒活疫苗的适龄儿童(从2009年4月1日起,满18月龄儿童),由当地预防接种服务单位免费提供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服务;在黄石市、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对2009年1月1日至4月1日,达到接种甲肝减毒活疫苗而没有接种的适龄儿童,由当地预防接种服务单位免费提供甲肝减毒活疫苗补种服务。
(3)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在全省为适龄儿童接种。首先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第3、4剂次,不足部分继续使用全细胞百白破疫苗。
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第3剂接种具体要求:对达到接种第3剂次全细胞百白破三联疫苗的适龄儿童(从2009年4月1日起,满5月龄儿童),由预防接种服务单位免费提供无细胞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服务。
(4)麻腮风疫苗,仍采用过渡期免疫方案,即8月龄接种麻风疫苗,18~24月龄接种麻腮疫苗,不足部分继续使用麻疹疫苗。
2、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覆盖全省8月龄~14岁儿童,每名儿童接种1剂次。(具体方案另发)
3、钩体疫苗应急接种:2008年发生钩端螺旋体疫情地区,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爆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具体方案另发)
(二)完成2009年湖北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目标
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预防接种率达到90%以上,其他免疫规划常规疫苗预防接种率达到85%以上(据2009年全省疾控与卫生应急工作会议上张瑜副*讲话要求)。
(三)加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技术保障
1、强化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知识的培训,确保规范执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要继续加强对预防接种人员的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尤其是要提高其对国家免疫规划程序的理解,提高其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
2、加强疫苗的分发与使用、冷链建设、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等方面的管理。
二、全面完成儿童预防接种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1、要完成2009 年全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即到2009年6月份前,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以上的预防接种服务机构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
2、为保证目标的实现,要全面完成全省各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建设评估验收工作。审核内容包括软件、硬件、维护、数据质量、数据完整性等方面。首先,县级所有接种单位自评合格后,再由市级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合格后报省卫生厅,最后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开展抽查、评估。
3、启动省、市级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工作。省级平台09年要完成设计方案、招标采购、基础建设等工作,为省级平台的全面建设与运行打下基础;省级财政已对各市平台建设安排了补助经费,各市应积极开展本市的平台建设,以利于对预防接种个案的分析、管理与利用。
三、有效实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大力推进麻疹消除工作。
今年是我省实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非常关键的一年,只有在保证有效完成本年度麻疹控制方案的基础上,后续行动计划才可能行之有效。
1、常规免疫工作不能懈怠。应严格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以及我省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含麻疹成份疫苗2针次常规免疫接种工作,确保15岁以下儿童以乡镇为单位全程免疫率达到95%以上。保证在上半年将麻疹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便于集中力量在下半年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2、按照国家的总体安排,我省今年将实施一次全面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根据我省疫情分布情况,国家确定我省的目标人群为8月龄-14岁儿童,按照16.8%的构成比、2007年底我省6070万人口数(数据源自《湖北省统计年鉴》)来估算,我省目标人口数将超过1000万人,工作量将非常之重,而这次工作进行的效果将直接影响我省整个麻疹消除计划,所以一定要高度重视:
(1)当好*参谋,积极争取*、经费与组织保障;
(2)认真做好本地方案,严格开展技术培训,保证工作有序进行;
(3)加强宣传,积极获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参与配合;
(4)切实进行摸底调查,保证本次惠民行动真正覆盖到每一个适龄儿童;
(5)严格实施前期、实施中期、实施后期工作督导,实现95%以上接种率的行动目标。
3、实施麻疹监测新方案:为配套麻疹消除行动,国家对麻疹监测方案进行了修订,对麻疹监测指标、监测方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全省各级都要加强培训,并规范执行。
从4月1日起,启用麻疹单病/专病监测系统,报告疑似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与实验室检测信息。
四、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
为巩固无脊灰工作成果,需继续加大消灭脊灰的免疫、监测与管理三大措施的力度,防范脊灰野毒株的输入和VDPV的传播流行。
(一)免疫接种
1、继续做好适龄儿童脊灰疫苗常规免疫工作,保持高水平的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2、根据全省总体安排,在部分地区开展0-3岁儿童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其它地区将开展查漏补种工作,进一步巩固免疫屏障,消除“免疫空白”。
(二)AFP监测
1、保持AFP监测系统的敏感性与及时性。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每年组织4次以上的AFP病例监测专项督导检查,对检查结果与监测情况定期通报。各级疾控中心要注意安排专人、专班,认真执行工作制度,坚持工作规范化,完成每旬主动监测的工作任务;同时还应加大对医疗机构的培训范围与培训质量,使工作人员切实掌握各项技术要求。以市为单位,各项监测指标要达到卫生部及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要求。
2、提高合格便标本的采集率,同时要确保标本的运送条件,及时送达脊灰实验室。
(三)消灭脊灰资料的收集整理
按时完成消灭脊灰证实年度报告。
五、切实抓好免疫预防基础管理。
免疫预防基础管理是免疫规划各项工作的基础平台,只有将这一基础打牢,才能保证免疫规划有序、有效实施,才能确保国家免疫规划*公平性、均等化得以体现。
(一)疫苗、注射器管理
1、逐级按时上报计划:包括年度使用计划,以及疫苗半年调整计划;
2、及时、规范分发疫苗:需按照逐级配送的原则规范运送疫苗;
3、规范疫苗的使用管理:对疫苗不可只发放,不管理。应使用规范表格对疫苗的入库、使用、库存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与管理,保证疫苗分发计划有据可依。同时要实行疫苗、注射器专人负责、专帐管理,并规范疫苗、注射器微机化管理工作。
(二)冷链使用管理
认真对疫苗贮存、运输过程进行温度监测、记录,加强库房管理,完善领发手续。
(三)预防接种管理
1、继续做好常规接种率监测、报告和评价工作,提高常规接种率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2、开展接种率调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工作。
3、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应认真执行《湖北省城镇流动人口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开展主动搜索,为流动人口提供方便、周到的服务。在借鉴先进地区流动人口免疫预防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制订适合当地实际的流动人口免疫预防管理办法。
(四)预防接种门诊建设
1、加强区域规划工作。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后,接种疫苗种类、针次增加,部分地区现有的预防接种服务模式已不能满足要求,要依照“区域规划、合理布局、定点接种、规范管理”原则,对接种机构进行重新规划,以保证服务的及时性、便利性,对服务运行时间进行合理调整。
2、规范门诊建设。依据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对门诊的建设要进一步规范,以保证预防接种安全、有序、规范展开,满足大众对预防接种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环境不断增长的需求。
(五)人群抗体水平和疫苗免疫效果监测
各级疾控机构应积极开展人群抗体水平监测及疫苗免疫效果监测工作,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辖区人群抗体水平,及时评价疫苗接种效果,为改进免疫策略提供依据。
六、认真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随着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的不断提高,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的数量也会相应增加,应引起高度重视。
1、各地要加强监测,对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立即报告,要全面开展AEFI网络直报。
2、省级、设区的市级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并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湖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调查、诊断和处理。
七、加大免疫规划宣传力度
1、要加大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疫预防知识的培训,获得更广泛的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使更多的儿童享受到国家的*的关怀;
2、要充分利用“4.25预防接种宣传日”,为麻疹消除、乙肝控制等活动营造社会关注氛围。
八、加强其它疫苗针对疾病的监测与控制
(一)乙型病毒性肝炎
1、继续做好新生儿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工作,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和首针及时接种率;
2、完成全省对2002 年1 月以后出生未接种乙肝疫苗的儿童查漏补种收尾工作;
3、按时完成本地和本单位GAVI项目/乙肝纳入免疫规划半年和年度工作进展报告。
4、2008年要继续做好产科接种点的管理工作,加强对非住院分娩儿童乙肝疫苗及时接种。
5、要加强对15岁以下乙肝新发病例的监测工作,完善病例的个案调查,提高病例调查完整率。
(二)甲型病毒性肝炎
1、做好甲肝纳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接种工作;
2、密切关注甲肝疫情,及时发现聚集性病例(指1个乡镇或街道在1个最长潜伏期内报告2例以上病例),及时、有效控制疫情的发生与蔓延。
(三)加强乙脑与流脑预防与控制
1、提高流脑、乙脑疫苗接种率。
2、加强流脑、乙脑的病例监测工作。做到早诊断、早报告,早期采集样本,以提高病原分离率。及时发现聚集性病例,并及时有效处理聚集性病例,防治疫情的蔓延。
3、加强流脑、乙脑病例个案调查信息的网络直报,确保报告资料的完整性与及时性。
(四)新生儿破伤风、白喉和百日咳
1、加强新生儿破伤风疑似病例、白喉和百日咳病例的个案调查和主动监测工作,防止病例漏报。
2、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做好适龄儿童百白破疫苗常规免疫工作,提高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五)风疹、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
1、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做好含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疫苗的接种工作。
2、加强风疹、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疫情监测,及早发现疫情,尤其要关注托幼机构和学校等重点场所疫情趋势,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暴发处置。
(六)狂犬病和水痘
1、要加强对狂犬病监测,及时上报狂犬病病例个案调查;按时上报狂犬病暴露后的门诊处置情况报表。
2、规范狂犬病暴露后处置(伤口的正确处理,抗免/抗血清的正确使用,过敏反应的抢救等)。
九、严格儿童接种证查验与补证工作
1、应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积极做好培训与技术指导,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及时开展新入学(托)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
2、做好疫苗补种工作。
3、查验和补种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规范填写与统计登记报表,并逐级审核上报。
十、开展绩效考核,达到国家评估标准
今年2月份,省卫生厅已向卫生部正式申请加入卫生部首批绩效考核单位,省卫生厅将在2009-2010年内,对各市州进行一轮考核,并在2009年完成7-8个市的考核工作。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中对疾控机构免疫规划开展情况的考核招标具体如下:冷链运转管理使用完好率(指标要求:100%)、疫苗接种率(指标要求:达到国家要求)、规范接种单位覆盖率(指标要求:≥90%)、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规范处置率(指标要求:≥90%)、以及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指标要求:≥80%)、五岁以下儿童表面抗原携带率(指标要求:<1%)。
各地需加强重视,对照国家标准,提出本地区本单位的落实计划, 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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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4 06:58
根据卫生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规定和实施程序:
首先,在国家计划免疫的适龄儿童常规免疫疫苗: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白喉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
MMR疫苗,出血热疫苗接种的重点领域的重点群体发生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爆发,重点人群进行应急接种炭疽疫苗和钩端螺旋体病。
管理的疫苗,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等15种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