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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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0 15:21
日前,东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莞六条”),加强“限购”“限贷”“限价”和土地价格等方面*,抑制投资投机型购房行为,堵塞炒房漏洞。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的通知>*解答》,内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
一、非莞户买房社保缴费年限增加
《*解答》明确,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东莞市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东莞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在东莞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东莞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
“莞六条”新政发布前,已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向开发企业(卖方)交付了定金或部分购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缴纳社保年限已符合“购房之日前三年内在东莞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两年”的要求,购房资格认定按新政前的相关规定执行,可正常办理网签或过户手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新政规定执行。
二、新入户首套房需符合“双半年”
《*解答》指出,“莞六条”中的“新入户”是指户口本登记入户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或之后。在2021年2月27日前入户的,按原*执行。“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是指2021年2月27日起入户东莞市后购买的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具体分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在东莞市入户前其家庭在本市没有商品住房的,2021年2月27日起入户东莞市后购买的第一套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需符合“须在东莞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双半年”)的要求,如购买的第一套商品住房为二手住房,则不受“双半年”*;二是在东莞市入户前其家庭在本市拥有一套商品住房的,2021年2月27日起入户东莞市后购买的第一套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也需符合“双半年”的要求;三是新政后入户东莞市时其家庭在东莞市拥有2套或以上商品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三、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
“莞六条”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非普通住房、拥有1套住房或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分别提高了10%,强调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金融秩序,明确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实施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对于居民家庭在外地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贷款,在东莞市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情况,如能提供该外地住房属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查册证明,证明该外地住房已不在居民家庭名下的,则在东莞市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若无法证明外地住房不在该居民家庭名下,则在东莞市购房时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四、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
为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莞六条”加强分类指导。对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申报价格高于近期属地镇街(园区)同类在售项目申报价格或本项目前期申报价格的,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旨在抑制不合理涨价预期,引导开发企业理性拿地。
同时,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管理。通过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等措施,促进供需关系平衡。通过加大人才安居房筹集力度、加快推进配建安居房配租配售及限价住房落地实施等措施,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旨在从土地供应源头稳定房价预期,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五、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及信息公开
据合富辉煌、乐有家等研究机构最新统计显示,3月1日至7日,东莞新建商品住宅供应仅160套,环比大幅减少超8成;新建商品住宅网签528套,环比减少2成。二手住宅网签348套,环比略减5%;均价18829元/平方米,环比略涨4.3%。一、二手住宅成交热度均有所回落。
“莞六条”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的统计与共建共享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进一步完善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发布机制,一季度发布首批典型镇街部分成交活跃二手楼盘的网签交易信息,并尽快扩大统计镇街范围、增加发布楼盘数量,旨在科学分析市场趋势变化,进一步提高房价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