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满十年的编外劳动合同工怎样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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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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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9 18:06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如果单位继续保留,而且人员编制、职能等没有减少,那么不管是编内人员还是编外人员,都会维持原有的方式,继续在这个单位工作,无需安置。但如果单位人员编制、机构职能等有很大的削减,甚至单位被撤销,那么单位的工作人员肯定要重新安置。如果是编内人员,大多数会采取分流的方式,由承担其职能的新单位接收,如果是距离退休年龄较短的人员,比如不足5年,那么也可以选择提前退休。总之,编内人员都会有一个较为稳妥的安置,不至于失业。但编外人员则不同,会面临很多种结果,有可能就会失业,要重新去找工作。
第一,单位被撤销的情况下。有些承担临时性工作的单位,在完成其任务之后,一般都会被撤销。这些单位有承担开发职能的管委会,在开发基本结束之后,管委会一般都会被撤销;还有一些重大项目的筹备机构,比如原来的琼州海峡跨海大桥管理办公室,也已经被撤销。单位被撤销了,用工主体都不存在了,显然合同无法履行。即使是满十年的编外合同,按理说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履行合同的一方都不存在了,合同自然要解除。这些编外人员只能自行再去找工作,当然按照《劳动合同法》,他们都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按照工作每满一年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工作满10年及以上,将获得10个月以上的经济补偿,但最高不能超过12个月。当然,单位应该提前三个月告知相关情况,并尽量介绍他们到合适的其他单位去工作,比如接收这个单位部分职能的其他单位,毕竟这些编外人员也有相关的工作经验,用起来会比较顺手。
第二,单位人员编制、职能削减情况下。这种情况包括几个单位合并成一个,或者单位拿出了很多职能交给其他单位等等。职能变少了,为削减开支,显然要辞退一部分人,首当其冲的显然是编外人员。这样编外人员就需要竞争上岗,只有积极肯干、优秀的人员才能留下来。显然,签订满10年劳动合同的编外人员留下来的机会更大。因为他们能签10年以上的合同,证明他们在以往的工作当中就是十分出色的,要不然也不可能签这么久的合同,而且10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如果再续签的话,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要负责到底的。所以,最终需要重新去找工作的可能是进入这个单位时间不长的只签订一次或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人员。当然他们也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不管机构怎么改革,编外人员的稳定性肯定不如编内人员的,所以如果有机会也打算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那么还是要努力在年轻的时候考一个编制。其实现在很多行政事业单位招聘的编外人员,都不是由行政事业单位自己签订合同的,而是由劳务公司来签订合同,再派遣这些人员到单位工作。所以,最终编外人员会不会失去工作,需要单位和劳务公司来共同决定,当然,留在原来的单位,单位更有主导权。但如果退回劳务公司,那就需要由劳务公司来进行安置,要继续派遣到其他单位或者解聘,都由劳务公司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