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0:5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02:06
公务员一般是不能辞退的,需要有非常合理正当的理由,要辞退一个公务员很难的。
这些情况公务员会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这两条规定主要针对公务员对本职工作能否胜任,如果品德与才能与其工作要求不相称才会辞退。但一般进入*内工作,做好本职工作是基本要求,先不说有无培训,就是个人勤勤恳恳,从零学习,几乎不会出现辞退情况。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这一条从机构调整方面规定的,既然给予了合理安排,一般情况会欣然接受,而一旦拒绝这种合理安排,那么应该是个人主动辞职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其中,由事业单位决定的,应当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二)开除处分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和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决定;其中,由本单位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02:07
不能随意开除。
只要是具备法定理由、依照法定程序,就可以开除或辞退,否则随意开除、辞退即为违法。应该由单位提出建议,经编委办、人事局审核研究,提交*研究决定,作出处理决定。
按照《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执行。对于有编制的员工,除非有下列情形,否则不能随便开除。对于严重违法失职,屡教不改,或者蜕化变质,不可救药,不适合在国家继续工作的分子,可以给予开除处分。对于其中的某些人员,为了使其有最后悔改的机会,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宽处理,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事业编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02:07
因为基本上只有违法乱纪这种情况,单位才有权限开除一个事业编制的人员。所以,开除事业编制很难。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而且开除一个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要报上级部门批准,要开大会研究,要写情况说明等等,有一系列复杂而又严肃的程序。被开除的事业编制,全部都是因为违法乱纪被开除的。
总的来说,考编不容易,其除也很不容易。只要老老实实干活,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没有人能够将你开除,每年想招一个公务员,大把人等着让你挑选,但是想开除一个公务员,不犯错基本是不可能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02:08
很难的。因为事业单位不可以随便开除有编制的员工。事业编制不能随意开除,即便非要开除也要党组开会讨论决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02:08
如果你犯错误的话,辞退是很容易的,并不难,因为毕竟你犯了错误,如果没有犯错误,他们想辞退你是很难的。
事业单位员工不是受雇于单位,单位没有决定权,无论是招聘,开除,调任都要经过上级*批准。但是员工无论工作好坏对上级*都没有影响,自然也就不会开除。
事业编制简介: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实施单位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