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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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00:42
公务员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00:43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具体工作如下: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经历。
2、村(社区)组织,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工作的经历。
3、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工作经历。
4、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经历。
5、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6、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7、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的工作经历。
8、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9、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00:44
【释义】:指的是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延伸阅读:
从参加工作算起,截止到相应月份满24个月即为两年。
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在各类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在各类企业、社团组织、农村或城市社区、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的经历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招生计划研究生继续深造,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其工作性质及时间符合基层工作的规定,其基层工作经历也予以承认(类似人员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