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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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3 17:54
一、出租用于居住的:房产税=租金收入*4%;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租金收入*3%;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二、出租用于经营的:房产税=租金收入*12%;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租金收入*5%;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营业税改征*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款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