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2:2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23:34
分流到其他保留下来的事业单位,一起参与接下来的事业单位整合设置,保留事业人员身份。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23:35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一个大的原则,就是能由社会和市场承担的职能,尽量推向市场,由*购买社会服务代替。事业单位不再实行“大杂烩”,在承担公益服务的同时,又要为*部门分担行政职能,又要承担一部分生产经营职能,而是实行“政事分开”、“事企分离”的原则,今后保留下来的事业单位,都将以承担公益服务职能为最主要的存在模式。从这个改革原则来看,*局下属的环卫、市政、绿化等,都在改革之列。目前已经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的辽宁省,原来的*局成为*执法局,只承担城市管理领域内的行政执法职能。原来隶属*局管理的环卫、市政、绿化部门,都是将其承担的职能剥离改企,成立相应的企业,或者由其他已经非常成熟的该种类型的企业通过竞争的方式承担,由*买单。
环卫、市政、绿化改企后,原来的正式职工,主要是一些管理人员,可能随原来承担的公益服务职能,一起分流到其他保留下来的事业单位,一起参与接下来的事业单位整合设置,保留事业人员身份。而大部分人员,包括退役军人安置的自收自支类工勤人员、公益岗位人员,都会随企改制,成为新的承担该项职能的企业员工。公益岗位会继续存在,但管理模式肯定会发生极大的改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涉改人员中,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