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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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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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04:39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7、社会保险约定。8、不要签空白合同。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04:39
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如下方面:
(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
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
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3)即使在试用期内也要签订书面合同。
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总之,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04:40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指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动合同。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岗位和劳动定额、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等。这是劳动者判断自己是否胜任该工作、是否愿意从事该工作的关键信息。
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可能从事工作的具体地理位置。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通常是指劳动者在一昼夜或一周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时间,换言之,是劳动者每天应工作的时数或每周应工作的天数。
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种类型。
(2)休息、休假。
休息是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无需履行劳动义务而自行支配的时间,包括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和公休假日(即周休息日,是职工工作满一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间)。
休假是指劳动者无需履行劳动义务且一般有工资保障的法定休息时间,如:①法定假日,是指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②年休假,是指职工工作满一定年限,每年可享有的保留工作岗位、带薪连续休息的时间。
6.劳动报酬。
(1)劳动报酬与支付。
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这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获得的直接回报,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直接目的,是劳动者的生活来源。
(2)最低工资制度。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7.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受伤害的具体措施。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正常工作所必需的条件,包括劳动场所和劳动工具。职业危害防护是用人单位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的防护措施。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中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条款。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除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服务期、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约定事项不能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约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