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2:1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1 02:31
法律分析: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又称为不要物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生效的合同。仓储合同不同于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又称为要物合同,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还必须以寄存人交付保管物,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起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仓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且成立即生效,当然,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附生效条件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