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新资助育人途径和方式,提升资助育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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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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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8 09:16
1、加快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化。为实现教育公平,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不因经济原因而缀学,国家开始实行助学贷款*。*执行几年后重新审视,实行生源地贷款为主, 学校所在地贷款为辅的原则在实际中是比较可行的。生源地银行和学生及其家长的关联度较高,相对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地点不确定,但学生家长的居住地相对稳定,生源地贷款也有利于学生毕业后贷款的追踪和催缴工作;还有利于帮助学生树立还贷意识,加强社会责任感的教育。所以增加助学贷款生源地的比重,有利于实现国家助学贷款的长期良性循环,真正实现其扶贫助学的目的。
2、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机构。高等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资助工作的*和措施,按照规定建立资助工作机构,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比例选拔*水平高、责任心强、公道正直有爱心的教师来承担资助工作。*相关部门、相关机构和学校都应该高度重视资助*的宣传工作,力图做到和资助工作有关的管理部门、教师、关心资助*的学生、家长都了解和熟悉资助措施的条件、途径和程序。利用多种形式使所有利益相关者都了解资助*,关注资助工作。同时,高校还需要建立起一种应急资助机制,对因意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学生能及时提供一定的帮助,助其渡过难关。这种机制是完善的高校资助体系中必不可少的。
3、完善资助对象的认定程序。按照国家的要求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机构,这是高校完善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认定机构的成员要有合理结构,应当包括院系领导、辅导员、学生代表和其他与学生在校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代表组成;对资助对象除每学年一次的集中申报审查外,还应当不定期、按比例进行资格复查;资助部门要克服困难,尽量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出入库管理或调整困难档次;认定工作可以引入学生监督机制,在贫困生认定和复查工作中,成立包括学生骨干、贫困生和家庭经济富裕学生等学生组成认定工作监督小组,结合受资助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日常消费行为及诚信品质进行初步评定,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平和公正。
4、拓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途径。勤工助学是高校资助工作的重要渠道,资助工作部门要积极挖掘合适的勤工助学岗位,特别是校外岗位,拓宽资助渠道。在校内,要积极有效地发挥大学生的知识和专业优势,在原有的一些基础性工作之外,多设置一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相关的助学岗位,如科研助理、实验室助理、教学助理等岗位;通过和就业部门的联系,在校外拓展一些适合学生及学生专业特点,体现大学生智力优势的助学岗位。另外,一些有条件的学校,一些允许有少量经营服务性质和简单管理性质的岗位诸如报摊、广告箱、体育场馆、多功能厅等也可设置若干助学岗位,或者让利交由学生经常管理,实现专业学习和勤工助学的良性循环。
5、强化资助育人工作的教育功能。如前所述,在资助工作中,往往较多的关注给予资助对象以物质支持, 而忽视对其进行精神上的关怀。比起经济上的困难,经济困难学生往往更缺乏被人尊重的感觉,他们认为自己对家庭、对学校、对社会的贡献不大, 对自己的未来缺乏信心,导致生活、学习失去目标,严重的甚至引发心理疾病。所以我们必须转变资助工作理念,从单纯的经济资助转变为全方位的资助。对资助对象除了经济上的资助外,还要给予更多精神上关爱,尊重,助其树立信心。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健康丰富的文体活动,培养自强、自尊、自信的精神,和乐观、豁达、宽容的人生态度。同时引导他们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其他人,教育其知恩图报,反哺社会。
6、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考评机制。许多学校在实践中对资助经费的发放方式进行研究创新,灵活采取集中发放和分期发放的形式对于保证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率是十分有效的。学校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对受助学生的跟踪机制,对于通过资助,出色完成学业的学生进行表扬鼓励,对于不能合理、正确使用资助金的学生,要及时有效地予以纠正指导,使资助资金真正发挥它的功能作用。学校应当将资助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鼓励创新运行机制,以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公平的资助。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对资助工作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督和考评机制,将各类资助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考核评估的体系,以确保资助*得以贯彻执行,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得到良性发展。
努力构建兼具经济救助和人文关怀的资助工作新模式,事关亿万贫困学子的健康成长,事关教育公平,是国家和民族的千秋伟业。通过完善资助工作,切实使亿万困难家庭受益,亿万困难学生受益,正在教育功能的良好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良好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