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照的流程和所需要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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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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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5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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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办房照都需要的手续:1、买卖双方进*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办理房产证各阶段的附加说明和时效性要求:1、鉴证。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15天内,将合同送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备案手续;2、登记。购房者在使用所购商品房后3个月内,到房屋产权监 理所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登记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购房者的身份证和私章,鉴证过的购房合同以及由开发商出具的购买商品房办理产权证明书、购房*、红线 图、位置图(蓝图)、平面图(蓝图)。登记完毕领取收件收据。3、交费。受理登记15个工作日后,到房屋产权所交齐登记费、鉴证费等有关费用;4、领证。房屋所有人凭身份证、私章、收件收据和收款票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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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