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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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0 04:18
办公室
1.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
2.组织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
3.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
4.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
5.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
6.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7.管理其他行政事务;
8.组织办理*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9.编辑地方税志;
10.负责市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市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的会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法规处
1.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
2.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的落实工作;
3.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调研;
4.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
5.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
6.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文件会办工作;
7.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
8.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
9.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
10.承担执法资格认证有关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处
1.组织实施*、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2.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3.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
4.负责*专用**管理;
5.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6.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所得税处
1.组织实施居民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2.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3.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
4.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5.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收入规划核算处
1.编制年度税收计划;
2.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制度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
4.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等相关制度;
5.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纳税服务处
1.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
2.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3.组织落实纳税*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4.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
5.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6.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
7.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1.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
2.研究实施专业化征收管理和完善税收征管规程的建议;
3.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
4.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
5.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6.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
7.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8.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
财务管理处
1.拟订并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采购等办法;
2.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
3.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
4.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
5.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
6.管理机关财务工作。
督查内审处
1.根据总局、省局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完善相关制度;
2.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强化执法监督,纠正各类税收违法行为;
3.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推行税收执法考核信息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
4.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评价、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5.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6.牵头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国税系统开展的监督和审计工作,协调、督促审计监督决定及有关事项的落实;
7.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
人事处
1.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
2.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
3.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
4.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
5.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
6.干部出国出境管理,办理出国政审事项;
7.组织开展巡视工作。
教育处
1.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2.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3.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
4.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
5.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6.组织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
7.负责网络学校的日常管理,实施系统内的网络教育;
8.负责稳步推进系统学习型组织建设。
监察室
1.组织落实纪律检查、执法监督、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
2.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
3.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4.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
5.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7.开展本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工作;
8.按干部管理权限,参与受理本系统公务员的控告、申诉和办理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1、组织实施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2、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免抵调库计划;
3、监督检查出口退(免)税*的执行情况。
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
1.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
2.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
3.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4.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
5.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
6.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