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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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12:36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如下: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对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以优先考虑获得孩子的抚养权。3、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同时,*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因素来最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12:37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这就说明,孩子抚养权归属还是相当受重视,也是颇为重要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1 12:37
很重要,主要取决于那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