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0:2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16:01
事业单位发放工资时,以前是不需计提,直接走事业支出和银行存款科目就发放了,现在相当于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计提一下,然后再发放,养老保险、公积金等缴纳跟着工资一起走,具体分录如下:
工资分配时,借: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
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
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
事业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退休工资及补贴
事业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零余额直接支付工资部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属于职工薪酬范围的工资在会计上有特别的规定,会计上所称的“工资总额”,是指国家统计局1989年1号令《关于职工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明确的概念和标准,即“工资总额”包括六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价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企业应付职工的劳动报酬,在会计上应设置“应付工资”科目进行核算。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发生的和职工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医疗费用、福利补助费用等,不在“应付工资”核算,但它们也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