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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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1 06:01
法律分析:国有股权转让流程:1、初步审批;2、清产核资;3、审计评估;4、内部决策;5、申请挂牌;6、签订协议;7、审批备案;8、产权登记;9、变更手续。10.交易完成,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转让国有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有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等以及其他具体安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