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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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6:42
黑恶势力是黑势力与恶势力的通称,黑恶势力是指“*性质的组织”(*组织等于*性质组织)。
黑势力:
根据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解释,*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保护伞),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行霸,村霸、区霸),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惧感。
恶势力:
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根据法学家的解释,“恶势力”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
1、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是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
3、是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4、是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
扩展资料:
按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黑恶势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6:42
黑恶势力是黑势力与恶势力的统称。
*跟地痞流氓最大的区别就是它有明确的目的(求财)和严密的组织结构,很多人印象里所谓的*,其实只能算是霸痞或者农村混子,他们往往好勇斗狠,逞凶耍横,街头斗殴或者农村换届中惹事的,九成九是他们。
扩展资料:
据全国“打黑办”*郑翔介绍,往日明目张胆的打打杀杀被一些新型犯罪手段代替,比如“不再是刀砍手指而是当着受害人的面砍西瓜”,以此进行恐吓、威胁。这种精神摧残方式,给*机关定性、取证等造成难题。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
参考资料:黑恶势力-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6:43
从理论上讲,两者的概念都是一样的。参与*性质的团伙或者成为*性质组织的保护伞也可以称为黑恶势力。中国目前在国际上不承认国内有*,所以一般称涉黑的组织或者个人为*性质组织或者黑恶势力。恶势力则定义较轻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6:44
可以简单像香港那边那样区分,就好比陀地跟*的区别,一个是无组织的地方恶霸,通常就是欺负老实人,在经营上也就是抢点钱,占点便宜,也能抢点活来谋生。而*就是有组织,要跟大哥的,组织架构比较清晰分明,各司其职。在经营上业务也比较广泛,前期肯定也是像陀地一样欺负人揽活,后来业务做大了就形成组织。或者你更加可以理解为一个是个体户,一个是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