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主要做些什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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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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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04 03:29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的具体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2、拟定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项目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乡镇搞好林业发展规划。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开展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防治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建设;按照林业“两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分类管理。
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业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类林场、苗圃的建设、经营及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组织、指导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
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加工、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5、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6、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负责对珍稀树种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本采集的初审,承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指导森林*工作的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和加强林区治安工作。
8、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的管理。
9、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10、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1、组织推广林业科技知识,组织林业职工的教育培训。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4 03:30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管理、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全市林业工作;受委托起草全市有关林业和森林资源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全市中长期林业发展总体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审核、编报全市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活动和负责林业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二)组织、指导全市绿化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协调、监督森林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组织指导封山育林、封山护林、退耕还林;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管理、指导、监督全市林木种子种苗生产经营;指导国有林场、苗圃、乡村林场、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三)研究制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各类商品林及各类基地和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发展效益林业,推进林业产业化体系建设;对木材生产、林产化工、竹木交易市场、干鲜果、花卉、林业种子种苗等产业进行行业管理;组织开展林业宣传和对外合作交流。
(四)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森林资源、林地权属、森林采伐限额、竹木加工经营、竹木及产品运输、陆生野生动物、木本植物保护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自然保护区(小区)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和县际、乡际山林纠纷调处。
(五)管理、指导全市森林*工作和队伍建设;协调、监督、查处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占滥用林地、违法加工经营木(竹)材及产品和陆生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森林防火,组织、协调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及查处。
(六)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科学研究、林业技术推广、科技教育和林技人员培训;承担国家、省级重大林业科技试验、示范、应用推广等任务;承担市农技110涉及林业技术的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
(七)承办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许可事项
1、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批;
2、林区野外用火许可证的审批;
3、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
4、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核准;
5、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核准;
6、木材运输许可证的核准;
7、出省木材运输许可证的核发
8、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的核准;
9、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
10、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11、陆生野生动物或产品出县境运输许可;
12、木材经营加工核准;
13、森林植物检疫证的核准;
14、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核准
15、营利性防沙治沙治理许可
16、设立观赏野生动物的旅游景点、举办陆生野生动物展览表演审核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4 03:30
林业局包括七个机构,不同机构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息、后勤保障、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机构编制、人事、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植树造林与产业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林业及其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珠江防护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国有林场(苗圃)、种苗基地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林业科技推广应用;拟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森工行业管理,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林业企业改革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科
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和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组织拟定全市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措施;指导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承担林地管理工作,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开发利用工作,依法审核、审批林地征用、占用和临时占用手续的申报;负责林业执法监督和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负责林业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与经营加工工作,督促查处林政案件;指导并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普查、保护、管理、开发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监督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指导管理全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伍建设。
(四)计划财务科
组织拟定林业发展和林业重点工程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林业和生态建设方面的经济调节*措施;监督管理全市林业财务、统计和市级林业国有资产;组织指导全市林业资金管理、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和补助制度的建立、实施;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
(五)森林*科
组织拟定全市森林*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建议;指导全市森林*工作;督促、查处重大森林案件;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森林防火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拟定全市森林防火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建议;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协调、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七)林业改革发展科
负责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的落实;组织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指导、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全市农村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纪检监察机构 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市林业局专职纪检监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