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宅基地房屋如何分割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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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10-12 03:43
宅基地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只是双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5 08:09
离婚时,宅基地房屋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离婚时,宅基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应当进行分割,对房屋能达成约定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宅基地房屋;协议不成的,应当由人民*进行判决,让人民*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